之所以留下他们两个人的命,而不是放走一个去报信。是因为三人成虎,多个人回去报信,可信度就大几分。

他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回头走向之前来的方向。

没多久,便找到之前毒杀的倒霉蛋,拖着他的尸体来到石碑前,所幸闫妄扎死他的匕首,是在胸口位置。

所以倒也挺好掩饰,他拔剑在伤口处再度扩大了几分,照着身上的伤口又划了几剑,这才施施然的跟他换了衣服。

做完这一切,他从怀里拿出一枚小瓶,冲着伤口倒出。

只见一堆密密麻麻似是虫卵般的东西洒在伤口上,它们在闻到血腥味时,似从休眠中苏醒,疯狂的朝里面钻去。

随着时间流逝,眼前的尸体也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干瘪,血液精华被那些虫子吸食一空,而尸体表面更是涌起一个个令人头皮发麻的鼓包,不时还动一动。

&ldo;啧啧~&rdo;闫妄又取出一个瓶子打开,在伤口位置晃了晃,下一刻只见这些鼓包好似受到刺激,迅速朝这里钻来。

噗嗤,噗嗤……

气劲迸发,将这些虫子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