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除了这些,在别的利益动机上呢?好像也想不出来。

因为那时候作为薛柯枚的丈夫,在所有人的心目中,早已经是‘死去’的人了。而薛柯枚本人又没有什么特别的权利,她父母也都快退休了,所以好像也没有这个可能。

那么,只能说是一种赠与,或在法律上来说,属于一种附带一定条件的赠与行为了。

可是,为什么要赠与薛柯枚呢?

那这钱当然不是白给的。毕竟,前提是要求薛柯枚以后必须承担起抚养杨子琪孩子刘易的重任了。

可是,问题是杨子琪还是有丈夫的。她为何不委托给自己的丈夫王雪飞来照料孩子,反而偏偏要委托薛柯枚呢?

要知道,虽然她们两个人的关系说起来也可以,但是,这只是表面,要知道,在过去,这两个人可是情敌呀!

好,退一步讲,就算是薛柯枚的英语底子好,人品也靠得住,确实是作为刘易监护人的最佳选择。但问题是,薛柯枚又为何要接受这件事呢?

要知道,从薛柯枚的角度来看,刘易这个孩子,不管怎么说,这可是她的“情敌”杨子琪生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