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是有宵禁令的,明朝时,把宵禁改为“夜禁”,规定也更加明确了,一更三点敲响暮鼓,禁止出行;五更三点敲响晨钟后才开禁通行。

在二、三、四更在街上行走的,笞打四十下(京城五十下);在一更夜禁后、五更开禁前不久犯夜的,笞打三十下(京城四十下),疾病、生育、死丧可以通行。

不过这种东西也是因地、因人而定的,像平康坊那边,就是睁一眼闭一只眼的,没有这么严格的规定。

这吴家肥婆也不是吓大的,尽管这捕快厉声说着,但这肥婆娘非但不收敛,反而跑过去抱着那捕快的胳膊,摇晃了几下后,娇滴滴的说道:“蔡大哥,这-奸-夫-淫-妇被我说的恼羞成怒了,想要行凶杀人?”

被这么一坨肥肉靠着,多少让这姓蔡的捕头有些不舒服,姓蔡的捕头将自己的胳膊从那吴家婆娘那肥硕的臂弯中抽出后,看向陆路,严厉的说道:“-奸-夫-淫-妇-、行凶伤人?怎么回事?”

看到这姓蔡的捕头后,周围那些胆子比较大的吃瓜群众又开始窃窃私语了起来。

“我去,我说嘛,这吴家婆娘怎么这么嚣张,原来跟蔡捕头有一腿啊。”

“不会吧,这蔡捕头喜欢这样的?”

“哎呀,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拉。”

“嘘,小点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