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章 明荷海战(四)(第1/5页)
章节报错
这个时空的荷兰,获赠一个“资产阶级文明的故乡”,是当之无愧的。
然而,如果把目光从资本主义破土后蓬勃发展的欧洲,转向亚洲和非洲广袤的土地和海洋时,资产阶级的虚伪与野蛮,就会赤裸裸地呈现于眼前。
这个新兴的阶级,在它的故乡,再是装得体面优雅,一到海外殖民地,甚至仅仅处于尚未被他们控制的别国边疆,也不会继续掩饰贪婪掠夺的本性。
此刻,在台湾笨港的闽菜小酒馆里,古力特和鲁芬已经开始和郑海珠谈买卖“明人猪仔”的商业条款。
“本人,海珠·郑,保证在今年中国历的三月初十前,向荷兰东印度公司(以下简称voc)的高级顾问古力特先生提供:八十名十六至二十五岁的明国男子,每人售价五两五钱白银,也可以西班牙‘八里尔银币’计算为每人六枚银币。古力特先生必须派船到明国福建南安湾接货,由海珠·郑随船接送至澎湖屿……”
郑海珠念到这里,古力特依然涎着脸道:“郑夫人,你现在还没有船,成本不高,每人就算作四枚里尔银币吧,如何?哎,美丽的夫人,你要知道,我们在巴达维亚聘请一位生活在当地很久的中国厨师,也不过是支付每月两枚里尔银币。”
郑海珠却不给荷兰人还价。
“可是古力特先生,巴达维亚的土生华人,怎么肯做你们的奴工?况且,为了我们能长期合作,我肯定不能像你们抢黑奴那样直接找土匪抢平民给你们,我在福建的伙伴,是要付给每个男子二两银子的工钱,才能将他们诓骗上船、远离故土。若再去掉给伙伴的分润,其实我赚得真不多。”
郑海珠说着,带着为难的表情望向鲁芬,似乎在乞求长官的怜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