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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龙,你我二人领兵破敌!”蒙恬继续向着赵云道。

蒙恬不急着追杀南宫七星,这就是另一个原因。

这个时候,他们既然已经腾出了手来,那第一时间领军击溃敌军才是最重要的。与这一点相比,击杀笑红颜的重要性就要差了好几截了。

“杀!”蒙恬与赵云聚拢起一部黑骑径直向着对方中军奔杀而去,铁骑浩荡, 激扬起了一片烟尘。

亮银龙胆枪与玄雍破阵枪双枪合璧,纵马轻驰之间,这双枪每一次闪过,则必然要有一名敌军骑兵栽落马下。

赵云与蒙恬手中长枪疯狂挥舞,每一枪都能刺穿一幅甲胄,每一刺都能收割敌军的一条人命。这些自诩精锐的铁骑,在赵云与蒙恬二人面前简直犹如纸糊的一般不堪一击。

赵云与蒙恬二人越杀越疯狂,一路杀过,不做任何停留,只留下遍地的尸体。

相比于赵云干净利落的作战风格,蒙恬的作战风格则要血腥的多。毕竟,赵云手中的枪乃是轻枪,赵云杀敌之时也主动以技巧为主,一枪便刺穿敌人的要害之处,讲究的是一个快、狠、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