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设局(3)(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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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百乐街别墅小区,c07幢。
陈炎听闻了儿子的遭遇后,今晚也是很早就回到了家里。
陈家洛将今儿下午李香兰找到自己的事讲了一遍,随同他一起回来的打手也表示这个叫李香兰的女人确实不正常,古怪、阴沉、而且就对方走路时差点被车撞上时的样子看来,似乎就想个不要命的疯女人。
听完这番话,马邦德眉头紧锁,他深深知晓当一个人连命都可以豁出去时,那将是一股多么巨大的能量,但李香兰到底是不是这样一个女人,他现在还不敢确定。
人们害怕权贵阶层,是因为人们对权力与金钱那种与生俱来的畏惧。而真正当一个人连自己的性命都可舍弃时,两者带来的恐惧便不能再对此人造成任何阻碍。更何况李香兰那种自幼孤儿,与妹妹相依为命的女人,若真的将生死置之度外也要与陈家洛同归于尽的话,后果必定实在可怕至极。
马邦德示意打手先行离开,随后又让陈家洛去了楼上,此时客厅中只剩下自己与陈炎二人,低声道:“董事长,这件事是我没考虑周全,我当时只想着让家洛正常上下班,以好打消警察那边的疑心,忘记了把这个女人考虑在内。”
陈炎道:“老马,这事不能怪你,但我现在确实很好奇,那个叫李香兰的女人,她为了替妹妹报仇到底能做到何种地步?”
马邦德思忖道:“关于这一点还不好说,但我上回在公安局见到那个女人时,她竟然连警察的枪都敢抢,以我估计……她恐怕会成为最麻烦的那类人。”
陈炎自然知晓对方口中“最麻烦”的那类人,于是又问道:“如果她真的是那种不要命的疯女人,你打算怎么办?”
马邦德没有作声,只是拿起笔在餐巾纸上写了一个“逃”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