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徐天南先指了指文四宝,“文警官,他在本次案件中只做了一件事,那就是怀疑陈炎违反了《枪支管理法》,同时把马邦德带离了现场并做了笔录,我相信这并不违反警队的纪律。”

徐天南又指向李孟雪与许无敌,“法医组的两人,他们只是没有在案发现场找到有关枪击案的子弹,当然了,这也许与他们本身的能力有关,我相信这也并不违反警队的纪律。”

徐天南又指向三名学生,“这仨人只是在百乐街别墅小区的门口,做了一场搞笑的法事,唔……暂且称之为法事吧,这种事就连治安处罚的程度都够不着。”

徐天南又指向了慕容水,“慕容水所做之事,无非就是打破了人家的路灯,并且她最后还保护了李香兰,救了对方的性命。”

徐天南最后指向李香兰,解释道:“香兰姐所做之事,是这些人里最严重的,那就是假扮法医组成员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但是并未实施抢夺、偷窃等行为,我们可以对她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外加罚款。哦对了,还能给她加上一项罪名,那就是把别人的狗毛剃了,这种情况也许叫那个……故意损毁他人财物吧。”

说完了以上这些话,徐天南最终问道:“请问二位领导,以上所有人做的事只有这么多,不仅没有任何人持有主观故意的伤害行为,甚至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那么何来法外的审判与正义?”

又是一阵沉默,其中一名省厅专家对另一人道:“我想问的都问完了,你呢?”

另一人想了想,突然问道:“徐天南老师,以上情况我已了解,并且在我个人角度而言,我非常佩服你能设计出如此缜密的一个计划。但是这毕竟是我个人的想法,我有义务将你们违反纪律条例的事实如实记录,并汇报给警务督察总队,由他们来具体裁定是否要对在座的各位进行处罚。”

正当所有人都面色凝重时,这名省厅专家却突然又对徐天南道:“不过在我将这些事汇报给督查总队前,我最后给你一个说服我的机会,如果你成功了,那么我就会对在座的所有人不再进行追究。”

这名专家说完后,又重新坐了回去,将刚才记录在调查函上的情况依次码放在桌面,继而打开公文包,按照纸张从大到小的顺序,将所有调查函整齐地放进了公文包的数个夹层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