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徐天南脱离了刑侦支队之后,陈良善显然能感觉出,自己面临的对手在一夜时间弱化了几个档次。

早先,就在陈良善对花拜佛进行设局时,他就已料到将来一定会是今天这样的结局。因为警察办案讲究证据,当他们需要去申请对嫌疑人的逮捕决定时,首先需要去证明的,便是这个嫌疑人有罪。但嫌疑人在明知自己犯下了案子之后,却不需要去向警察自证无罪。

而这也是历来警察与贼之间的一种不公平博弈。

因此,陈良善知道在这起案子中,只要自己坚持不松口,那么警方就不要想在其中找到证据。

找不到证据,自然也就不会成功在检察院那里申请到逮捕令,只是陈良善没料到自己在看守所还没关几天,这张“不批捕决定书”竟这么快就签发了下来。

他思来想去,也觉得这其中必然出了一些自己未知的情况,于是问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才在看守所待了半个月左右,警方那边到底出了什么事了?为什么检察院这么快就签发了这张决定书?”

律师表示自己也并不是很清楚,只是从这件事情的表面分析道。

——“但是既然检察院会签发这种东西,那么想必也是因为警方提供的证据并不充分。”

——“虽然检察院现在没有对你进行批捕,但以我这些年的经验来看,你依然需要将这里待够刑事拘留37天的时间。”

——“若是在居留期满后,警方依然没有找到证据的话,到时便会对你进行释放,或办理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