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赦之说道:“大兄,我问他要了,他不给!我不砍了他手指,还能咋办?”

这郭赦之性子虽是粗野,平日在伙里时,仗着身强力壮,也不少和伙里的人争执,但最多也就是打上两拳罢了,没做过过火的事,若是后来发现,争执的事是他错了,他亦肯向被打的人道歉,但是抢掠时,却为了个金戒指,而能做出砍掉人手指的事来!

曹幹没有说话,只是暗叹了一声。

曹丰问道:“阿幹,你想啥呢?”

“哦,我在想,这田家这么有钱的么?一个小奴都有金戒指!”

边上一人插口说道:“可不是咋的?这田家是真他娘的富!阿丰、阿幹,你俩今儿个光顾着陪高从事在亭子里待了,没下手去抢,真是亏大了!我给你们说,那田家,就连马桶都雕着花,小婢穿的鞋履都是丝的,摸在手里,那叫一个软乎!”

郭赦之抓了块肉,塞入口中下酒,嘴里全是酒、肉,呜呜啦啦地说道:“肯定软乎了!要不然你咋会连着抢了三四双!好像你能穿似的!”

插口这人个头不高,和曹丰、曹幹长的略有相像,正是今日打坞堡时,紧跟在曹丰、曹幹后头登上坞堡的曹丰的族兄,名叫曹德。biqμgètν

曹德不在意郭赦之的嘲讽,把手里的肉吃完,又仔细地舔了舔手上的油水,说道:“我不能穿,将来拿回家里,给我妻穿!”

李顺笑道:“小郎,要是不富,这田家能称得上是荏平的头等强宗么?田交的这坞堡也不会有那么多的宗兵、徒附守,咱也不至於这般难打!好在虽是难打,现在也终於是打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