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管府有令,无力营建房舍者,可至官府登记借贷,无需质押,没有利息。”

“有冤申冤,有仇报仇,朝廷为民做主,必不放过一个害民贼。”

“有被侵占房舍的,自来衙门申诉,查实后一概退回……”

街道上,一队军兵敲锣呼喝,宣告副总管的各项政策。

“多谢相公。”

“多谢官家。”

许多百姓当街就跪,感激不已。

想当年,隆兴府决议投降,百姓也没觉得有什么,反正都是苦日子,谁当家都一样。

真不一样。

最起码宋庭不会随意草菅人命,要是遇上个好官,杀人定然要偿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