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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上,天子拥有天下,是为共主;天子分封诸侯,是为国;诸侯分封卿大夫,是为家。由此构成家、国、天下之制。

再往下,士和国人也有私地,有些本就是自己的,有些是家主赏赐的,但要么自己种,要么委托给别人种,没有采邑之说。

吴升准备将封建制往下再贯彻一级,直接到士。头等门客,赐地两千亩,次等为一千五百亩,末等为一千亩,这些土地可以转让,且永久继承。

在拥有土地的基础上,吴升允许门客募民,换句话说,身为吴升的门客,他们允许招募家臣,但不允许从国人中招募,可以从野人、流民或者百越部民中选择——吴升愿意称之为国民。

国民与国人的区别,仅在于上庸是否承认,国民虽然没有上庸承认的国人身份,在芒砀山吴升的封地中却享受国人待遇,只不过效忠的对象是门客。

招募国民的户数,也做了限制:头等门客可募二十户,次等为十五户,末等十户。

当然,吴升也特意让卢芳帮忙设计了一套符合这个时代封君与封臣之间权利和义务的约定,比如额定征赋,比如战时征卒等等。

卢芳对这一套并不反对,只是很奇怪:“申大夫当真舍得?”把自己的土地再拿出去细分,这种做法在他看来实在太败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