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3章(第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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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明一朝,什么地不用缴纳田赋?
一是藩王的地,二是皇帝赐予的田产(向皇帝求讨得来的田也算作赐予)。
除此之外,所有田地都需要交赋税,勋贵自置的私田也不例外。
至于藩王。
早在弘治二年就有规定:各处王府不许购买田地,霸占民业。
也就是说从弘治二年开始,藩王田产的合法来源除了向皇帝求讨外,只有皇帝赐予一个途径。
其余田产,都不合法。
但碍于藩王勋贵的权势,基层官府不敢上报,更不敢征他们的税。
洪武年间,勋贵“私田”“不肯与民一体纳粮”的弊病就已经出现。
朱元璋迫不得已,先是在公侯铁榜上写明,随后又让礼部编入《稽制录》,最后不得不在《大诰》中加入了一条凡公侯私产,需与民一体纳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