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奈之下,我再次选择了妥协,迫不得已同意了。再后来,他们更加得寸进尺,鸠占鹊巢,说要把法人变更成李三强,这样就没人敢动煤矿。我坚决不同意,遭来的是对方的各种恐吓威胁。有一次,我突然被当地派出所抓了进去,一关就是七天。放出来后没几天,又遭到几个小混混的毒打,把我装进麻袋丢进了河里。要不是路过的村民发现,我就死在河里了。”

说到此,张大军已经泣不成声,大口喘着气平复情绪,稳定下来继续道:“成了这样,我是实在没办法干下去了,只能把煤矿卖了。消息传出去后,有好几家愿意接手,但都被李家兄弟打跑了。说没经过他们的同意,谁敢买煤矿,除非卖给他们。”

“我真的精疲力尽了,实在没办法了,只能答应。结果对方压得价很低很低,我的贷款还没还完,欠着一债,那点钱连还债都不够,更别说还贷了。他们说,如果这些钱不要的话,一分钱也甭想拿到手。”

“那段时间我四处走动,上访告状,可没人敢管。即使报了警,警察和他们是一伙的,就看我是外地的,联合欺负我。一次他们叫我吃饭说好好谈谈,饭前谈得特别愉快,说是给我再涨点,我听着很开心,就和他们多喝了几杯酒。结果第二天醒来,李三强拿着协议在面前晃了晃,我一看都蒙了,不但一分钱没涨,还比原来的更低了,这不是要我的命嘛。”

“趁我喝多了签了协议,我当然不承认,他们立马换了副嘴脸,当天就把我从煤矿上赶出来,说什么时候有了钱就给我,这不是空头支票吗。我找到乡,乡说这是个人经济纠纷,他们不管。到了县里,县里说让我去信访局,去了信访局,又让我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于是我就起诉了,结果法院判下来我败诉,因为协议确实是我签的字。”

“听到这个消息,如五雷轰顶,天旋地转,于是就开始了上访之路。市里省里我都去了,不管到了哪里,都以我的案子已被判决不予受理。弄得我人不人,鬼不鬼,家不敢回,只要回去亲戚们就堵上门讨债。本打算来这边赚一笔,结果输得连底裤都不剩,还搭进去全部的家当。”

“后来,我听说华同集团要收购百盛煤矿,就去阻拦。卖可以,但必须把我的那份补偿给我。都不说赚钱了,把成本捞回来就行。可华同集团不管不顾,单方面和李家兄弟签了协议,赔偿了那么多,结果一分钱都没我的,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