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男再次发言。

“我先声明,我非常喜欢费详先生的歌声和舞台风格,对他能够鼓起勇气无视湾湾警告而来到内地这种行为也非常敬佩,更对他本人没有丝毫偏见,我只是纯粹站在商业角度来分析,我们公司没必要去蹚这摊浑水,让费详自己去解决,我们公司只需要安分守己的完成自己工作就好,千万不要有多余的善心。”

突然有人提出质疑:“如果我们不如同意,费详反悔不跟我们合作怎么办?”

“简单,既然想违反合同,那就掏三千万的违约金出来,横竖我们公司都不亏,可如果一旦借钱给他,那就相当于我们彻底和某些方面撕破脸皮,要知道湾湾那边的公司和东南亚那边很熟,这完全会导致我们公司在东南亚的业务将会很难开展。”

“可是你别忘了,如果我们能把钱借给费详,让他全心全意的投入到工作中,将会给我们带来多大的利益!”

办公室一时间吵得不可开交,双方你来我往,唇枪舌剑。

一方面是人道主义。

一方面是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