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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夫子走到朱平安跟前,好奇的想要看看这个顽童玩的是什么游戏,当目光落在顽童手中的时候,时光似乎都静止了。孙老夫子捋着胡须的手,又一次不自主的揪下来几根白须。

视线中,那个所谓的顽童正手持一支用细竹和动物毛发做的简易毛笔,在石头的凹槽里蘸水,落笔于一个黑色的木板上,奋笔疾书。

清水做的墨汁落在黑色木板上,只能短暂的停留,但也看得出这个顽童,不,这个勤奋的孩子写的字已经比学堂内写得最好的孩子还要好了。

毛笔是劣质的毛笔,坐的凳子是凹凸不平的石头,墨汁是倒在凹槽上的清水,纸是铺在凹凸不平石头上的一块黑木板。但是,他写的是那么认真,汗水从脸上流下都不擦一下,木板沾满水后,就用毛笔在满是水的木板上直接书写,字迹虽然青涩但很工整。

这跟早先自己所认为的顽童形成了鲜明对比,造成了严重的视觉冲击。

这是上天赐给自己的一块璞玉,可堪雕琢啊。

“你这顽童,可愿随我蒙学。”孙老秀才捻着胡须忍不住开口问道。

正在认真写字的朱平安闻言,差点没惊的把毛笔甩出去,这声音太熟悉了,这根本就是孙夫子嘛。受惊并不是因为孙老秀才的话,这话朱平安求之不得呢,怎么会吃惊,吃惊的主要原因是全神贯注的时候突然传来声音,纯碎是条件反射。

但是,这在孙老秀才眼中,这就是喜极的表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