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六理解杨遇春这个半大孩子的紧张,虽然他很勇敢,也愿意为他贾大人搏命,但毕竟没有经验,加之环境实在压抑,视线不明,遇到突发状况一时无法控制自己,做出本能反应是人之常情。

但他又不能让自己好不容易找来的保镖兼打手,因为一次错手杀人而丢掉性命。

两条蒙旗子的命死于一个汉人之手,贾六花再多的银子也不可能保住杨遇春。

因此,他很自然的选择将另一个活着的也干掉。

这样,就没有苦主可以告官了。

毕竟,杨遇春的重要性远远高于一个蒙八旗蓝翎。

金川的番贼二十多年已经杀死十几万大清将士,再多担三条人命又有什么打紧的。

做大人的,如果不能替部下扛住一切,那就不是大人了。

进步的道路上,总会有各种意外,以及各种影响进步的因素。

这些,都需要贾六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