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的预备立宪好像是九年,贾六犹记得九年计划中最后三年是专门针对教育普及的。

即第七年要求百姓识字者要达到百分之一;

第八年百姓识字者达到五十分之一;

第九年百姓识字者达二十分之一。

根据大清立宪法案推论得知,立宪之前大清差不多就是全员文盲,民众识字率可能稳定在千分之一。

就是一千个人中,会写字、懂看官府告示的可能就一个人。

一個县如果有十万人,识字者大概就是一百人。

同一个县的主贰官、三班六房,士绅地主、账房、略识字伙计的比例大致符合。

而普及教育,提高民众识字率,是贾六改革新政的基石。

北洋通商,不仅仅是同洋鬼子做生意发洋财这般简单,而是要在这个百年伪朝进行一次运动式的改革,从而彻底颠覆满洲百年愚民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