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家乡,兔子是一种传说中的神圣动物,往往能够战胜千百倍于己的敌人……”绿肉瓜讲完了故事,又说起了不知身处宇宙何处的神奇兔子:“见到了老大,我们才终于相信这是真的了!”

“你的能力进化了?”林三酒听到一半,拿出嘴里飞盘,向棕毛兔轻声问道。

虽然兔子的战斗力一向不错,但好像也没有他们描述得这样无所不能。

“虽然【胡萝卜都是我的】的确进化了一次,现在可以吸收复数敌人的最强战斗能力了,但是老实说,不靠这身【哥特套装】的话,当时我恐怕也是凶多吉少。”兔子瞥了身后众人一眼,也把声音放得很小:“……老子跟你说了实话,是信得过你,你可不要跟我的小弟们说啊。”

“小心眼儿劲儿!”林三酒笑着骂了它一句,又将飞盘叼进嘴里。

而这一次,飞盘才一入口,一直面朝前方亮起的小圆灯就滴滴地闪了起来。

林三酒脚步一顿,紧紧盯着飞盘不动了。

要是没记错的话,好像这说明目的地快到了。

后面的人也发觉了不对,一时间都凑了上来;只是大家举目四望,发现这附近仍然是与刚才并无不同的一片荒野——实在要说哪里不一样的话,顶多只是残破的建筑废墟稍稍多了些而已,大概是进入了一个城市的市中心吧。>

由于不知道前方是吉是凶,众人的心都提了起来,放慢了速度,缓缓地跟着一闪一闪的小灯前进。